9月3日,“婚外胚胎案”原配朱女士控告丈夫重婚罪有了最新进展。无锡警方审查后认为没有犯罪事实,决定不予立案。梁溪区人民法院也因朱女士未能提供足够的证据材料,对她的起诉不予受理。

朱女士表示目前仍未放弃,已向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重婚自诉材料。她提到,由于男方和第三者未在同一地方长时间居住,导致无法立案。他们去了多个城市,在不同地方居住。

9月1日晚,朱女士更新微博并上传了一段视频。她提到对方的行为又一次得到“背书”,而她此前相信可以推进的刑事追责,等来的却是“没有犯罪事实”的结果。她担心自己给支持她的人树立了一个负面样板,担心更多遭遇类似问题的女性看见她碰壁后,不敢再走上维权道路。

湖南瀛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唐婷律师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确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重婚不仅指第二次登记结婚,还包括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然而在朱女士案件中,其丈夫与第三者的行为并不符合上述定罪要件。一方面,他们没有第二次登记,伪造的结婚证既未形成有效婚姻登记,不属于“登记重婚”。另一方面,他们没有“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事实重婚要求的是对外以夫妻相称、共同居住、群众公认的“生活层面”同居。仅凭向医院出示伪造证件,难以认定为刑法意义上的“以夫妻名义同居”。

朱女士2019年确诊肺癌,与丈夫唐先生育有一女。2025年10月,朱女士发现唐先生与一女子伪造结婚证,在上海某医院通过辅助生殖技术培育了冷冻胚胎。同年11月,朱女士持真结婚证要求销毁胚胎遭医院拒绝,医院将胚胎封存。唐先生因使用伪造证件被行政拘留5日。朱女士随后起诉丈夫、涉事女子及医院,要求销毁胚胎、赔偿精神损失及公开道歉,案由为人格权。2026年7月30日,该案在上海徐汇法院一审开庭但未宣判。

8月5日,唐先生通过电话回应称,在三方律师的见证下,他已向医院主动申请销毁了胚胎,其他问题不再一一回应。朱女士不在现场,所以并不知情。
8月11日下午,朱女士再次向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递交诉讼材料,正式以原告身份起诉婚外胚胎案涉事女方,要求返还其丈夫唐先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赠与婚外交往对象的夫妻共同财产。8月12日,朱女士表示不少网友提醒她,第三者或将以泄露个人信息为由对其提起反诉。对此朱女士回应,对方该诉求缺乏合理依据,若有异议理应向唐先生主张,她掌握的全部相关信息均系从其合法丈夫唐先生处获知。
8月13日,朱女士向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申请调查男方名下财产股票配资官网开户,但接到通知,男方已主动撤回离婚起诉。朱女士表示,按法律规定,若无新证据新情况,半年内男方不能再提离婚。8月13日,上海徐汇检察院正式受理她对“假结婚证仅行拘5日”一事的刑事立案监督申请,接下来三个月内将给出处理答复。朱女士称尊重法律程序,相信公正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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